冰与火之歌

作者:乔治·马丁



月光足够明亮让她能找到自己的衣服。她穿上黑色的厚马裤,棉束腰短上衣,和一件绿色的覆有重叠的圆钢片的皮质背心。留下科尔继续他的美梦,她蹑手蹑脚地走下城堡外面的阶梯,台阶在她的光脚下咯吱作响。城墙上一个走动的哨兵发现她在往下走,向她举矛示意,阿莎用口哨回应他。当她穿过内院到厨房时,盖伯特·葛洛佛的狗们开始吠叫。好,她想,狗叫声可以淹没树木的声音。

当特里斯·波特利走进厨房时,她正在从一圈大如车轮的黄色奶酪切下楔形的一条。他裹在一件厚厚的皮斗篷里,“我的女王。”

“别嘲弄我。”

“你会一直占据我的心。即使再多的傻子在选王会上朝你嚷嚷也无法改变这一点。”

我该拿这个男孩怎么办?阿莎不怀疑他的投入地爱。他不但在娜伽山上作为她的拥护者大喊着她的名字,而且后来,他甚至放弃自己的头领之位、亲人和家庭穿越大海加入她。他倒不是敢公然藐视攸伦。鸦眼带着船队出海时,特里斯只是故意落在后面。当其他船只从视野中消失时,他改变了航向。然而,那样也需要一定的勇气;他再也不能返回铁群岛了。“来块奶酪?”她问他,“这儿也有火腿,和芥菜。”

“我想要的不是食物,我的女士。你知道。”特里斯在深林堡让自己蓄了厚厚的棕色胡子,他声称这能让他的脸保持温暖。“我从瞭望塔上看到你了。”

“如果你是在守卫,那你来这里干什么?”

“克罗姆(Cromm)在上面,还有‘号角’哈根(HagentheHorn)。在月光下,我们需要多少只眼睛盯着沙沙响的树叶?我们需要的是谈一谈。”

“再一次?”她叹息,“你知道哈根的女儿,红头发的那个。她和任何一个男人一样驾驶着自己的船,还有着漂亮的脸蛋。十七岁,而且我看到过她看你的眼神。”

“我不想要哈根的女儿。”在仔细思考她的话之前,他差点儿就要抱住她,“阿莎,是时候走了,卡林湾是唯一能阻挡敌人攻击浪潮之地。如果我们留在这儿,北方人会杀死我们全部,你明白这一点。”

“你让我逃跑?”

“我让你活着,我爱你。”

不,她想,你爱的是只生活在你脑海中的天真少女,一个需要你保护的受惊小孩。“我不爱你,”她直白地说,“而且我不会逃跑。”

“在这里,你紧抱着不放的除了松树、泥和敌人还有什么?我们有自己的船队。跟我一起起航吧,我们会在大海找回新生。”

“作为海盗?”这很有诱惑力。让群狼在它们的阴郁森林嚎叫,重新夺回开阔的大海。

“作为贸易者,”他坚持道,“我们像鸦眼所做的那样向东航行,但我们将带着丝绸和香料回来,而不是龙之号角。一次到玉海的航程,就会让我们像诸神那样富有。我们可以在旧镇或者某个自由贸易城邦买一套牧师住宅。”